感染新冠后,看病吃藥咋報銷?
36種急需藥品納入我省醫保支付
1月6日從湖北省醫保局獲悉,當前,我省正通過緊急將救治藥品納入醫保、迅速預撥救治資金、建立藥品掛網綠色通道等多種措施,全力助力藥品保供,切實滿足患者用藥需求。
36種急需藥品納入我省醫保支付
為助力新冠疫情防治用藥供應,特別是針對發熱、咳嗽、鼻塞等新冠病毒感染相關癥狀,滿足群眾用藥需求,經相關部門批準,在前期將新冠救治藥品“奈瑪特韋/利托那韋”臨時納入醫保的基礎上,自2022年12月29日起,我省再將“小兒氨酚黃那敏顆粒”“復方氨基酚烷胺膠囊”等五大類36種藥品臨時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在醫保待遇上,突破省級藥品目錄管理權限,將上述藥品報銷比例按照甲類藥品執行,切實滿足患者用藥需求。
31個新冠用藥開通應急綠色通道
自12月16日起,我省先后將3批新冠感染相關急需藥品應急掛網,實行先掛網后審核,分批掛網,應掛盡掛,確保全省醫療機構有序采購供應。
3批新冠感染相關藥品應急掛網清單中,共涉及31個藥品,均為感冒、發熱、咳嗽等治療藥物,包含了市民急需的解熱鎮痛藥布洛芬、小兒清肺顆粒、鹽酸氨溴索口服溶液、氫溴酸右美沙芬膠囊、人免疫球蛋白等,確保全省醫療機構有序采購供應。
同時,對掛網藥品小兒清肺顆粒進行了價格調整,由原先的94.8元/盒,降至79元/盒。
23種新冠治療制劑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日前,《湖北省新增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醫療機構制劑目錄(2023年度)》正式實施。在新版制劑目錄中,我省醫療機構自制的祛痰止咳口服溶液、消炎抗菌片、小兒鎮咳口服溶液等23種新冠病毒預防、治療用藥納入醫保報銷范圍,以鼓勵全省定點醫療機構發揮特色治療優勢,有效減輕患者就醫負擔。
286個中藥配方顆粒納入醫保支付
為充分發揮中醫藥在早期干預上的優勢,推動新冠病毒防控“關口前移”,目前,湖北省醫保部門組織專家評審,將286個中藥配方顆粒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其中超過80%的藥品具有止咳化痰、疏散風熱等功效。
此外,根據醫療機構救治需要,我省醫保部門已提前向各地定點醫療機構預撥疫情救治醫保資金33.6億元,積極支持醫療機構開展救治工作,確保新冠病毒感染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確保收治醫院不因支付政策影響救治。(曾莉、黃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