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居民朋友,各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管控,規范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使用,實現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入戶安檢全覆蓋,全面防范用戶自提購氣在運輸、安裝和使用過程中的安全風險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根據《湖北省燃氣管理條例》《湖北省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鄂安辦〔2023〕45號)《關于中心城區取消自提購氣實行統一配送安檢服務的通告》《關于印發〈2025年隨州市城鎮燃氣安全生產工作要點〉的通知》等法律、文件規定,結合我縣燃氣管理現狀,現決定在我縣范圍內實行瓶裝液化石油氣統一配送到戶和入戶安檢服務。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025年9月1日起在全縣范圍內一律取消用戶自提購氣方式,統一由各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的送氣服務人員將氣瓶配送到戶,并實行入戶安檢和安全用氣指導,消除燃氣用戶使用端安全隱患。
二、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日的過渡期間,各瓶裝液化氣企業制定公布配送服務規范、服務電話和配送價格,用戶可通過電話預約等方式購買瓶裝液化石油氣,同時要進一步規范入戶安檢和加大宣傳力度,增強用戶安全用氣意識,保障用戶的用氣安全。
三、請廣大居民朋友自覺遵守燃氣安全使用相關規定,地下室、半地下室、出租房單間、高層住宅、廚房與臥室未分隔、無自然通風和采光等不具備安全用氣條件的場所嚴禁儲存、使用瓶裝液化氣,用氣廚房應通風良好,應使用符合安全標準的燃氣灶具及配件,即有熄火保護裝置的灶具、符合GB35844-2018《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的減壓閥、使用專用燃具連接管,確保瓶裝液化石油氣使用安全。
四、自2025年9月1日起,我辦將對各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開展常態化的監督檢查,對我縣范圍內仍存在自提購氣行為的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將約談其主要負責人,并責令整改;對拒不整改的,將根據相關規定予以嚴厲打擊和處罰;對行為嚴重且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將依法依規吊銷燃氣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監督舉報電話:0722-3567026
隨縣城(鄉)燃氣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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