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與2001年頒布實施的義務教育課程方案相比,修訂后的課程方案有哪些主要變化?
答:一是完善了培養目標。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時代新人的要求,結合義務教育性質及課程定位,從有理想、有本領、有擔當三個方面,明確義務教育階段時代新人培養的具體要求。二是優化了課程設置。整合小學原品德與生活、品德與社會和初中原思想品德為“道德與法治”,進行九年一體化設計;改革藝術課程設置,一至七年級以音樂、美術為主線,融入舞蹈、戲劇、影視等內容,八至九年級分項選擇開設;科學、綜合實踐活動開設起始年級提前至一年級;落實中央要求,將勞動、信息科技及其所占課時從綜合實踐活動課程中獨立出來。三是細化了實施要求,增加課程標準編制與教材編寫基本要求;明確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課程實施職責、制度規范,以及教學改革方向和評價改革重點,對培訓、教科研提出了具體要求;健全實施機制,強化監測與督導要求。